租車需知

訂車需知

  • 超過預訂取車時間一小時,且未事先通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得以轉租他人。
  • 訂金為租金總額30%,春節或五日以上連續假期為50%,餘額於取車時付清,如使用網路訂車,請於三日內滙款,否則不予以保留。
  • 承租人訂車如要退訂請於14日前,未在14日前退訂,本公司將不退訂金(訂車使用春節期間退訂請於除夕15日前退訂)
  • 如預訂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用同等車輛替代或退回訂金。
  • 連續租車24小時為一日,超過6小時算一日
  • 提供GPS、安全座椅預約借用,租借標準收費每日收取50元,租車輛達3日(含)以上者,可提供GPS、安全座椅免費借用。


平假日定義

假日定義;週五至週日、連續假期、國定假日、及假日前一日,(農曆春節除外)
平日定義;週一至週四
※(星期日下午17點後承租,含現場承租或預約訂車,則優惠以平日計費)
營業時間;週一至週日 AM08:30~PM20:30..最晚取車、還車時間為晚上22:00分


取車需知

  • 租車請務必攜帶新式身份證(需年滿二十歲)、健保卡及汽車駕照正本(持國際駕照, 信用卡也可以租車)
  • 於公司營業時間內取車08:30-22:00
  • 簽訂消基會制式頒訂定型化契約一份,保障雙方權利。
  • 租賃期間遇車輛機件故障,非人為或外力因素導致損壞,本公司將全權負責,並視況斟補退費用。
  • 交車時,相互確認車輛損傷紀錄,登錄於契約書中
  • 取車須親自本公司辦理取車
  • 租賃不包含汽油,請承租方遵照本公司提醒之標準用油,並於合法加油站補充。
  • 車輛一日限行駛400公里,視狀況每超過一公里加收新台幣 3 元整。
取車處:花蓮火車站


還車需知

  • 承租人須於預訂時間內交還車輛,如提前交還,不足時數本差較大,可於下次用車時補回(以 半日計)。
  • 日租以24小時為一日,每逾時一小時以日租金十分之一計費,逾六小時以上一日計費。
  • 車輛發生擦撞、毀損、失竊或任何狀況,乙方應立即報案並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協助處理 善後。(修理期間承租人仍須負擔車輛租金,至車輛修復完畢)


1.本公司皆附基本強制險
2.司機代駕附乘客險